海关总署:自即日起暂停俄罗斯、巴西接受捕捞船和运输船

来源:海关总署网站 | 2020-09-27 11:01:31 |

记者从海关总署网站获悉,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通报,从进口俄罗斯水产品外包装和产品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,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,车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捕捞船VLADIMIR STARZHINSKY LLC ROLIZ(注册编号为CH-05M)和运输船CRYSTAL AFRICA(注册编号为CH-56N)2艘渔船进口申报4周,期满后自动恢复。

此外,因从巴西进口1批冻带鱼1个内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,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,的MONTEIRO INDUSTRIAL DE PESCADOS LTDA(注册编号为SIF3218)水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,期满后自动恢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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